(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1日電)泰谷光電科技公司透過新聞稿澄清指稱,億光電子為惡意併購,刻意製造泰谷董監事將成為萬年董監新聞,扭曲視聽;為鞏固堅持獨立自主經營,反對成為「泛晶電集團」。

泰谷表示,億光指稱,98年泰谷因經營不善,以私募方式主動邀請億光和晶電公司入股投資,他們基於幫助泰谷公司之意而應募,並挹注泰谷訂單,晶電也給予技術及專利供泰谷使用,進而改善泰谷財務結構云云,並非事實。

泰谷強調,98年間公司是因營運轉好,為擴大產能,規劃於南投地區新建第五廠房而辦理私募,絕非經營不善或財務狀況不佳。

泰谷表示,辦理私募時,表達認購意願者甚多,原無意由億光及晶電參與認購,但因億光主動向泰谷表示希望參與認購並引進晶電公司認購,經公司婉拒,億光與晶電仍未放棄,再三表示僅為策略性投資,無意入主經營,鑑於合作互利互信,加以應允。

泰谷指出,億光與晶電參與私募認購價分別為每股14元與16.8元,億光公司認購2.2萬張,晶電公司認購4萬3千張,以最近收盤均價約32元計算,投資不到二年,投資利益都超過一倍以上。

泰谷並指出,億光公司為發光二極體 (LED)下游封裝廠,泰谷持續提供晶粒給億光,對億光生產及營運助益更是匪淺;另外,晶電根本未曾提供任何技術及專利供泰谷使用。

泰谷指稱,億光對外發表泰谷當時是因經營不善而主動邀請參與私募等等資訊,根本顛倒是非;不惜捏造事實無非是為了正當化及掩飾惡意併購行徑。

泰谷認為,晶電與億光雖處心積慮覬覦經營利益,但對泰谷根本無心經營,自今年以來,對泰谷任何發展政策一味阻撓,到處檢舉,發言中傷。

泰谷表示,由於公司與晶電公司同為LED上游供應商,彼此為競爭產業,若成為泛晶電集團,不僅獨家技術恐會流失,且研發多時之近百專利,在晶電主導下,勢將免費或顯不相當代價供競爭產業所用。

泰谷指出,與晶電彼此客戶難以區別,當客戶下訂單給泰谷後是否會被晶電公司截取,若併購不能發生一加一大於二綜效,反而限制競爭,有違股東權益,為堅持獨立自主經營,將反對成為「泛晶電集團」。10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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