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板業屢遭歐美認定觸犯反托辣斯法,而遭重罰鉅額罰金,但給付國外政府的罰金,是否須扣繳稅款20%,現行稅法並未明確規定,導致業者無所適從。財政部昨天核釋,國內企業遭國外政府認定違反反托辣斯法,給付國外政府的罰金,不用扣繳所得稅。

據了解,由於瀚宇彩晶遭美國指控違反「休曼法」(美國的反托辣斯法),去年中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同意支付罰金3千萬美金(約新台幣8.7億元),並採分期給付方式,但彩晶對於罰金是否扣繳稅款有疑慮,因此向國稅局詢問,國稅局轉請財政部核釋。財政部賦稅署說明,「罰金」與「所得」的性質有別,給付國外政府的刑事處罰罰金,無須扣繳稅款。 (記者鄭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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