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張瑞益/臺北報導】

除了證交所及業者之外,近2年來隨著國內市場開放,身為市場中介機構的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也有不同感受,該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蔡金拋就表示,以近2年來臺股國際化的2大主軸中,海外企業第一上市及TDR第二上市來看,TDR市場的成長難度相對較低,主要由於來臺發行TDR的企業都是在國外已經上市的公司,已經受過審核及市場考驗,無論是業績表現還是財報的呈現,其穩定度都相對較高。

蔡金拋也提出,該事務所近年來積極在海外招商,以今年10月為例,該事務所在新加坡進行來臺第二上市說明會,市場反應相當熱烈,有超過40家新加坡企業積極參與,其中不乏國際級公司。

蔡金拋同樣分析,臺股第二上市之所以對新加坡企業具吸引力,除了先前談過的大中華市場的戰略地位之外,當地企業確實對臺股的高周轉率、相對較高的本益比有所期待。

另外,蔡金拋也指出,臺股TDR市場去年以來的表現,包括新加坡在內不少海外企業也持續觀察,而由於到目前為止,來臺第二上市的TDR股價,相對原股,無論是在股價水準、市場交易的活絡情況都明顯優於原股市場,甚至對原股股價產生拉抬的作用,也是企業積極來臺發行TDR的原因,蔡金拋認為,由各種市場跡象顯示,未來臺股第二上市規模將極具成長空間。

蔡金拋表示,臺股第二上市的相關法規其實已相當完善,已有足夠的吸引力吸引海外企業來臺籌資。而且來臺第二上市的海外企業,許多文件與查核在原上市地時就已齊備,對企業並不會造成太大負擔,而臺灣監理機關及投資人也能相對放心。

而會計師身為中介機構,對於來臺第二上市的海外企業財務報表,自然有責任謹慎地結合並檢視其運用的會計準則的差異性。但整體而言,臺股TDR市場在主客觀條件上,應該都已經相當完備。

黃子耀對此亦表相同看法。他表示,若單純從法規面來看,經過這2年與證交所合作的過程,感覺其實臺灣的法規已經相當不錯。他了解到證交所很積極地向外取經、學習,了解各國的做法。也因此與證交所的配合是非常順利而舒服的。

不過黃子耀也特別指出,臺灣證券交易所若希望推動海外企業來臺第二上市,重點應該要放在如何破除海外企業對於臺灣資本市場較為封閉的舊有印象,同時也應該設法將包括法規、資源…等與臺股TDR相關的資訊,透過推廣或行銷等手法,引導海外企業了解臺灣,進而吸引海外企業來臺籌資。

朱士廷則表示,現行臺股TDR的法規有可能是全世界最嚴格。正是因為臺股市場有高達7成的散戶投資人,所以相關規定必須嚴格,以保障投資人的權益。舉臺股TDR為例,雖然原則上尊重企業原上市地之法律,但仍會藉由相關法規的擬定來保護投資人,提供充足的投資訊息予投資人。

不過,朱士廷也指出,由於海外企業來臺是進行第二上市,自然而然會將臺股市場與原上市國的法律規範作比較。例如,香港或新加坡股票,風險只須揭露,只要未來不再犯即可;但是在臺灣就不行,風險沒有解決是不能上市的。朱士廷認為,這就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目前的重要功課之一,要努力找尋法規的平衡點,要顧及投資人的權益,同時也要注意到來臺籌資企業的需求與權益。

朱士廷也表示,未來會持續進行宣導推動,要告訴海內外企業證交所做了甚麼?證交所能做甚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rade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