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狀告中國大陸的出版社和圖書銷售公司侵犯著作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已正式受理此案。

新華社報導,三民書局在1994年8月與大陸哲學家李澤厚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依法受讓取得「美的歷程」、「華夏美學」、「美學四講」等10部作品的全部著作財產權。2010年9月,大陸國家版權局依法核準,予以登記。

但在2010年,三民書局在北京萬聖書院圖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購買到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出版發行的「美學三書」、「華夏美學」(修訂插圖本)、「美的歷程」(修訂插圖本),經過比對,發現與受讓的李澤厚作品內容完全一致。

三民書局表示,因為多次交涉未果,最後決定狀告出版社與販售上述涉侵權書籍的兩家圖書銷售公司,要求被告停止出版及銷售侵權圖書、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人民幣77萬元,並在「中國圖書商報」等媒體公開道歉。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10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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