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雲林縣政府勒令停工的台塑氯乙烯廠、南亞海豐總廠區,經過縣政府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審查後,縣府建設局已針對南亞「乙二醇」2廠、3廠兩個廠區,發給復工公文,另三個廠區仍待評鑑;至於台塑氯乙烯廠區部份,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目前先准予試車,為期三個月,屆時再由評鑑委員會審查,如果確定無汙染才能正式復工。

(劉怡伶報導)

南亞麥寮廠區異辛醇廠於五月頻頻發生氣體外洩火警,造成多家工廠跳電停工,災後經縣府配合勞委會中檢所追查,發現係海豐總廠區異壬醇廠延伸管線釀禍;另,麥寮廠區火災台塑氯乙烯也檢出致癌毒化物都超過周界排放標準,縣府分依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與空汙法勒令於六月一日起全面停工,規模之大、處分之嚴歷來罕見,備受各界關注。

停工後,雲林縣政府邀集中央經濟部、環保署、消防署、勞委會中檢所等單位代表,以及四名專家學者,還有地方政府人員共計13人,組成復工審查評鑑委員會,針對停工廠區進行監測與評審。

經過多次的評鑑復勘,縣政府針對南亞廠區五個製程廠中的「乙二醇2廠、3廠」發給復工許可,建設局表示,委員會審查意見認為該兩廠潛在危害相對較低,再加上管線維修獲改善,故而准予復工。

後續仍有丁二醇、丙二酚及異壬醇等的製程廠有待復工審查;建設局表示,本週四將再召開委員會評鑑。

至於台塑氯乙烯廠,環保局也一併於昨日發出試車核可,環保局空汙科賴東鴻科長說,試車代表可以投料生產,但三個內產量須達80%,且提報環境監測報告書,並且經過復工評鑑委員會評鑑才可復工,如果未通過則再停工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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