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今年4月首次進行「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1成2勞工曾經有未領到加班費或補休情形,近70萬人,主要原因為雇主不給的占了7.81%。「金融保險業」、「資訊通訊傳播業」及「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最多。(黃悅嬌報導)

勞委會統計處統計長鄭文淵指出,本次調查以570萬參加勞保有一定雇主的受僱勞工為母體進行抽樣,回收有效樣本2,898份。

調查結果發現,這一年來有近5成勞工有加班情形,12.29%曾經沒有領到加班費或補休,雇主不給的占7.81%。『它的原因是雇主不給他的占7.81%,裡面主要有6.96%公司告知他是責任制所以加班不給補休、加班費,若以母體570萬來看,相當於39萬7千人左右。』

其他原因還包括,勞工「不計較、懶得申請」、「怕影響考績升遷、獎金或失去工作」及「公司規定得補休但沒有時間補休」等等。各職業別曾經未領到加班費或補休的則以「專業人員」、「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所占比率較高。各行業別則以「金融及保險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及「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所占比率較高,都在2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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