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8日電)中國大陸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7日在呼和浩特登場。大陸媒體今天報導,過去10多年,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下,有7600多名官員或幹部因私人問題,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

中通社報導,昨天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中,國家審計署決定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加強審計,對象分為經濟活動複雜、資金資產量大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幹部,以及掌握重要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等「關鍵崗位領導幹部」。

大陸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坦言,法定審計對象「尚未全面落實」;未來將加強對各級官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報導說,大陸自1999年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審計機關共對43萬多名官員或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劉家義表示,10多年來,因這項制度實施而遭免職、降職和撤職者共有1萬6000多人;透過經濟責任審計,全國共7600多名官員、幹部因「以權謀私」等問題,被移送紀律監察和司法機關。10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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