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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下公平會歷時最久、動員最多的「水泥壟斷案」,審判結果終於出爐!最高行政法院採用公平會提出的證據,認可水泥業者間確有聯合哄抬價格之實,判定業者敗訴,重罰2億1千萬元,是公平會史上次高的裁罰金額,目前業者也已全繳清罰款。

  纏訟長達5年的「水泥壟斷案」拍板定讞!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橫掃亞太地區,許多經濟建設相繼停擺,世界各國對水泥的需求量因而驟減,導致當時國內水泥價格從每噸新台幣1,900元,下滑到1,100元,慘不忍睹的收益數字,重挫水泥產業。

  為了拯救毫無起色的業績,台灣水泥等21家國內水泥供應業者,開始與國外廠商達成互不銷售協議,利用阻斷水泥進口、減產替代水泥的爐石等方式,控制水泥的產量,並進一步統籌水泥的出貨量,成功達到控價的目的,讓水泥價格從跌落谷底的每噸1,100元,再度回升到1,900元。

  針對21家水泥業者的聯合控價行為,公平會在2001年立案調查,2005年決議重罰業者2億1千萬元,但有19業者不服,提出行政訴訟,長達5年的審判程序,是公平會歷時最久、動員最多的罕見案例,終於今(2011)年4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業者敗訴,全案宣告確定。

  在該案中,開罰金額最高的是「台灣水泥」、「東宇水泥」,處以1,800萬元。公平會解釋,罰緩金額主要是依據業者的營業收入、在聯合行為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所訂出的結果,而這也是繼2003年瓦斯業者聯合哄抬價格,遭罰3億元後,公平會罰鍰次高的紀錄。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這個案子屬於國際卡特爾案件,調查起來著實不易,加上公平會非司法機關,沒有搜索權或其他刑事工具,因此須多方面蒐集直接證據,搭配間接證據。像在本案中,公平會便援用「促進理論」作為間接證據,說明業者間的壟斷行為,所幸推論為最高行政法院採用,支持原先的判決結果。

  孫立群進一步指出,像這種跨國性的卡特爾案件,向來備受各國競爭法機關所關注,目前公平會正積極推動公平交易法的修訂,擬新增美歐美、日本等30個國家通用的「寬恕政策」,希望透過刑責減免的誘因,讓參與聯合行為的成員,能勇於跳出來自首,並提供相關證據,協助執法單位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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