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八月一日開始推動「缺工就業獎勵」措施,歡迎有意從事特定製程或特殊行業失業勞工,即起儘速向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所屬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依勞委會規定,只要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十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勞工,具有工作意願,且願意從事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行業,並向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所求職登記,經由就業諮詢,評估其意願、能力、特性及經濟急迫性等,開立推介卡推介就業,且參與本項措施且受僱連續達三十日以上者,將由勞委會每月獎勵,第一個月及第二個月,每月核發三千元,第三個月起,每月核發五千元,每人最長發給十二個月,每人合計領取最高五萬六千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rade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