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6日電)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長李穆生今天表示,高雄市已草擬「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自治條例」草案,最快今年11月通過實施,預估全市1年可徵得約新台幣10億元。

李穆生上午於市政會議報告指出,因應極度不確定的氣候變遷衝擊,城市迫切需要發展一套符合地方需求的創新財務機制,所以環保局擬訂了「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自治條例」草案,預計8月送市政會議審查,趕在9月將自治條例送市議會,一旦在11月定期大會結束前通過設立調適基金,市府就會發布實施。

他說,「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自治條例」發布實施之後,環保局要展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查驗,做為徵收調適基金的依據。

李穆生強調,調適基金不等同碳稅,如果高雄市於年底實施,將會是國內第1個實施徵收溫室氣體超標排放的城市。

「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計劃針對排放1萬噸以上溫室氣體的企業,以每噸15元徵收。

環保局統計,去年全市溫室氣體排放量約6000多萬噸,其中來自中國鋼鐵公司排放的溫室氣體約1900萬噸、台電興達電廠約1600萬噸、台電大林廠約500萬噸、中油高雄煉油總廠約330萬噸。

李穆生說,如果今年底自治條例上路,等開始查驗及徵收費用,最快明年底,市庫才會有進帳。

溫室氣體排放量居冠的中鋼公司助理副總經理張西龍受訪時,批評高雄市的這項政策不妥,將會衝擊產業的競爭力,也無助於降低高雄市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尤其對已繳納高額稅金的企業,無異再剝1層皮。他說,市府名為氣候變遷調適基金,其實是在課徵碳稅,盼市府審慎。10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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