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30日專電)印度、馬來西亞「全面經濟合作協定」7月1日正式生效,雙方期盼達成商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和其他方面經濟合作的自由化。兩國設定2015年貿易額達到150億美元的目標。

印、馬全面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CECA)是繼與新加坡、南韓和日本之後,印度第4個雙邊CECA。

2010至2011會計年度印、馬雙邊貿易額達100億美元,年增26%。印度外交部指出,CECA上路後,兩國設定2015年貿易額達150億美元的目標。

印、馬CECA中的商品貿易降稅清單將超越已於去年1月生效的印度與東南亞國家協會貨品自由貿易協定(FTA)。

外交部指出,包括香米、芒果、蛋、卡車、摩托車、棉織服飾等對印度具重大出口利益的商品,都准入馬國巿場。本國巿場則充分保護農、漁、紡識、化學、汽車等印方敏感產業。

印、馬CECA也將對契約服務供應商及包括會計與審計、營造、都巿計畫、工程服務、醫療、牙醫、護理、電腦暨相關服務業、管理諮詢服務業等獨立專業人士的短期商旅,提供便利。

兩國期盼在CECA的架構下增進服務業貿易,並提升雙邊跨境投資。

印度作為亞洲第3大經濟體,除持續加強與亞洲其他國家的經貿關係外,並預定今年內與歐洲聯盟(EU)簽署自貿協定。10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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