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7日電)風靡香港市場的牛熊證商品7月在台推出,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牛熊證屬具停損機制的價內權證,投資人初次買賣時應簽署修正後「認購(售)權證風險預告書」。

證交所表示,牛熊證除停損機制與一般權證不同外,觸及限制價後的結算價計算方式、編碼及存續期間亦有所不同。

證交所提醒,牛熊證屬價內權證,發行時已含內含價值,並設有到期日及限制價格;在到期日之前,若標的證券收盤價觸及限制價,牛熊證將提前到期並終止買賣。

牛熊證觸及限制價後,當日即視為最後交易日,次2個營業日為到期日,結算價計算方式是以最後交易日次1營業日標的證券所有成交價的簡單算術平均價格計算,投資人可在到期日當日下午約2時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認購(售)權證」項下「以國內證券或指數為標的上市(櫃)認購(售)權證到期日結算價格/結算指數彙總表」查詢結算價格資料。

證交所表示,牛熊證存續期間可較一般權證為短,一般權證最短6個月,牛熊證最短3個月;且牛熊證與一般權證一樣,屬衍生性商品,投資人買賣前須留意其存續時間長短、流動量提供者報價品質及標的股價的波動。10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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