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也趕在今天三讀通過。針對雇主讓勞工超時加班、或者不給加班費、違反休假規定等情況、大幅提高罰款到最高30萬元,主管機關還可以公布事業單位的名稱以及負責人姓名。不過勞工團體認為、這一次的立法並沒有對雇主課以刑責、對企業的嚇阻效果不大。

科技業工程師過勞死、社工師過勞死、保全過勞死、還有醫師也過勞死。今年上半年,過勞死頻傳,要求政府正視過勞死的抗議活動也一場接過一場。

面對社會的抗議聲浪,立法院在週一、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把勞基法所有罰金都提高5倍,而且企業主如果違反工時、工資給付、政府得公布名單。

不過工傷協會質疑勞委會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因為得公布名單、沒有強制性,對雇主根本起不了作用。

此外、修了勞基法卻沒有檢討勞基法84條之一責任制的規定,而且沒有把雇主刑責放進去,讓人失望。

對此勞委會表示,造成勞工過勞死、對雇主課以刑責、還需要更多討論,另外針對責任制的部分、立法院朝野協商後,改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勞委會在五個月內要全面檢討。

許恆慈 許政俊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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