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4日電)下會期是本屆立法委員任期最後1會期,但政府組織再造相關法案、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等多項議案還未完全通過,若下會期仍未通過,就有「屆期不連續」問題,立法院有時間壓力。
立法院雖完成法官法立法,及動物保護法、勞動基準法與國民年金法等多項修法,不過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共債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區劃法草案、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等,都沒能在這會期處理完成。
下會期是這屆立法院最後1會期,由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屆期不連續)規定,重要法案如果沒有在下會期通過,就前功盡棄。
此外,下會期是預算會期,能審議法案的空間相對有限,加上明年1月14日將舉辦總統與立委選舉,立法院長王金平曾說,下會期可能從12月14日起停會1個月,許多重大法案的立法與修法,時間就顯得相當急迫。
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說,財劃法與公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區劃法草案攸關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財政問題,執政黨卻刻意擱置,這樣會強化城鄉差距,「不處理是最大的罪惡」。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則說,各縣市對財劃法的分配都不滿,「有的縣市說依國民所得分得少,有的說依土地面積分得少,有的縣市則說依人口分配分得少」,很難修法。
此外,攸關中央政府組織再造的各部會組織法修法等,也未能全畢其功於一役,立法院壓力不輕。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雖然下會期是預算會期,但還是可視情況審查重要法案,目前還無法判斷哪些法案較可能在下會期通過,但黨團會力推重要法案在下會期完成修法或立法。1000614
- Jun 15 Wed 2011 22:11
未過議案多 屆期不連續壓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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