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0日電)兩岸投保協議上海會談結束,相關官員說,有明確交換意見,但並未達成共識,還要溝通,而爭端解決機制協議,兩岸正持續協商中,未納入第7次江陳會簽署目標。

兩岸經濟協議(ECFA)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自8月5日起在上海一連舉行3天關鍵性會談,對台商人身安全保障及仲裁機制部分,兩岸並未達成共識,相關官員強調,「有明確意見交換,目前在慢慢收斂階段」。

第7次江陳會規劃在8月中下旬舉行,預定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及兩岸核安協議,近來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及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對兩岸投保協議進展發表意見,其中王毅表示「專家級協商已基本結束,有望在第7次兩會商談中簽署」,陳雲林也透露,第7次江陳會將在大陸天津舉行。

不過,對第7次江陳會重頭戲的兩岸投保協議簽署,相關官員強調,雙方在上海諮商中,的確溝通很多議題,也有明確交換意見,「目前在收斂階段,但雙方對若干事項未達成共識,還要繼續溝通」。

相關官員說,兩岸投保協議目前剩下兩個核心議題,一個是仲裁機制,另外一個是人身安全保障議題。

在仲裁機制部分,相關官員說,由於政府對政府(G2G)爭端,涉及ECFA協議內容,與台商投資個案比較無關,將交由ECFA後續協議之一的爭端解決機制處理,這部分兩岸已經交換過多次意見,但由於時間急迫,沒有規劃在第7次江陳會上簽署。

另外一種型態是政府對投資人(G2P),這也是台商最關切部分,也是雙方拉鋸最大的一項議題,大陸避諱台灣引進國際仲裁機制,但如何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仲裁單位,台灣希望公正第3方由國際仲裁機制成員擔任,但陸方尚未接受,有待進一步協商。

其次是投資人對投資人糾紛,官員說,這部分問題不大,將回歸現制處理,即地方法院判決,再雙方相互承認,對於媒體報導由經濟部台商服務中心處理,官員強調,「絕無可能,台商服務中心是服務單位,怎麼可能處理專業度極高的投資糾紛?」10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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