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明年起將開罰1千5百元到6萬元的罰款,不過計程車、遊覽車等特殊車種,可以寬限到30分鐘,而環保署也比照國外,訂出「溫度」排除條款,只要室外溫度超過30度,就不取締,但溫度一直在變,而且車裡如果沒有溫度計,也不知道室外的氣溫,設定溫度門檻,恐怕執法不易。

明年起,汽機車停車不熄火,超過3分鐘,最高罰6萬,遊覽車、計程車、娃娃車等特殊用車則寬限到30分鐘,不過現在又新增「溫度」的排除條款。環保署空污處長謝燕儒:「氣溫高的時候,依我們尤其在亞熱帶國家,在車輛裡面其實溫度是很高的,所以我們在這樣高的溫度之下,有一些排除的規定。」
室外溫度超過攝氏30度,就會不取締,但只要是夏天,氣溫幾乎都會破30,算一算,這條法一年就有1/4時間不適用,而且溫度一直在變,30度的基準誰說了算?
民眾:「滿難判斷的,不知道怎麼去界定,30度怎麼界定,是很難判斷啦,因為外面的溫度跟室內的溫度是不一樣的,這個要罰,也不知道怎麼罰。」
怠速開罰,算時間又要測溫度,環保署鐵腕,眼看勢在必行,如何執法避免爭議,相關單位還是得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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