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日電)金管會今天同意期貨交易人辦理有價證券抵繳期貨保證金時,將可採非當面方式辦理,未來可以不用親自到證券商營業處所辦理抵繳業務。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提升期貨交易人辦理有價證券抵繳交易保證金的便利性,依照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30條第3項第6款規定發佈令,同意期貨交易人依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有價證券抵繳期貨交易保證金時,得採免當面辦理。

金管會表示,現行期貨交易人辦理有價證券抵繳期貨保證金時,需要證券商營業處所提出集保存摺及填寫轉帳申請書,當面辦理,較不方便。所以參考現行證券市場投資人利用有價證券抵繳融券保證金,可以免當面的方式,因此金管會同意。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未來交易人只要與證券商事先簽好同意書之後,就可以不用到證券營業處所,可透過電話辦理、劃撥繳交保證金。不過證券商要保留電話錄音紀錄1年。

金管會表示,考量台灣集中保管結算公司要調整帳簿劃撥作業系統,以及修正相關規章需要時間,因此等集保公司完成作業後公告實施。10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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