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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2日電)加拿大聯邦法院在當地時間週四傍晚宣佈,拒絕暫緩遣返福建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申請案。賴昌星最快將在週六(23日)被遣返中國大陸。大陸外交部今天對此表示歡迎。
香港經濟通通訊社今天報導,賴昌星與他的代表律師一直以返回大陸會被嚴刑審問,甚至處死為理由,拒絕回中國大陸。
加拿大政府的代表律師指出,大陸在外交照會中已經承諾不會虐待賴昌星,或者判他死刑。法官接納移民部的說法,指中方向加拿大政府承諾,不會虐待賴昌星是有實質證據支持。
據新華網報導,大陸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今天表示,對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賴昌星關於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表示歡迎。
賴昌星被指控1990年代在福建廈門成立遠華集團,涉嫌貪污走私款項高達人民幣800億元。他在1999年與家人逃到加拿大,聲稱中國大陸針對他的指控有政治動機,但加拿大拒絕給予他難民身份。
在加拿大12年期間,中國大陸多次要求將賴昌星引渡回國,以便對他在遠華走私案中的重大犯罪進行審判。大陸司法官員6月還表示,北京當局要求加拿大遣返賴昌星的立場沒有改變。10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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