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7日電)攸關兩岸投保協議能否在第7次江陳會簽署的關鍵性談判,8月5日起在大陸上海展開,由於兩岸在仲裁機制設計與台商人身安全保障是否放入協議附件尚有歧見,雙方立場還在拉鋸中。

ECFA(兩岸經濟協議)貨品與服務業貿易談判 1日在台北展開,並於 5日結束;大陸台港澳司司長陳星率領談判團來台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長卓士昭展開第 3次業務溝通,兩岸針對5824項貨品以及逾百項服務業進行原則性交換意見,尚未進入實質開放清單談判。

不過,ECFA後續4項協議談判中,最先展開也預定於7次江陳會中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不是部分媒體猜測在台灣展開,而是由經濟部投資業務處長凌家裕於8月5日率團前往上海,與大陸條法司長李成鋼展開關鍵性談判,截至今日為止,代表團仍在上海與大陸代表持續談判中。

由於府院高層希望兩岸投保協議能夠在8月中下旬舉行的7次江陳會中簽署,雙方這次上海會談,極具關鍵性意義。

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目前剩下兩個核心問題有待解決,但難度也最高,即兩岸仲裁機制以及台商人身安全保障兩項議題,雙方立場仍在拉鋸中。

相關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投資糾紛大多是政府對政府(G2G)、政府對投資人(G2P)以及投資人對投資人(P2P)3種型態。

其中政府對政府的設計,會與爭端解決機制設計類似,即偏重在解決ECFA相關協議若產生爭議時的問題,比較不會涉及投資人個案問題。

投保協議中的政府對投資人(G2P),是兩岸投保協議中台商最為關切部分,由於兩岸關係敏感,一旦在大陸投資台商與當地政府發生土地徵收、賠償等糾紛時,如何引進公正仲裁機制,是雙方談判的重點。

據指出,台灣第一時間向大陸提出國際商會(ICC)做為仲裁單位,但大陸對「國際」2字相當敏感,未接受台灣提案,但雙方同意設計具有兩岸特色的仲裁機制,可能方案之一是在台灣與大陸雙方各派仲裁員外,另外聘請國際仲裁單位成員做為公正第三者,組成兩岸仲裁小組,避開國際機制的敏感性。

至於投資人對投資人(P2P)部分,雙方則傾向兩岸法院裁定,再以相互承認的方式解決。

此外,在台商人身安全部分,相關官員說,大陸方面在與其他國家簽署投保協議時,都未將人身安全保障寫入文本,台灣方面則希望將台商遭到羈押時,24小時內通報家屬等攸關台商人身安全保障文字,能夠寫入兩岸投保協議的附件中,但陸方仍有疑慮,最後是否要以共同聲明的方式表達,雙方還要再談。100080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radenews 的頭像
    tradenews

    財經王

    trade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