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男子行竊,只拿到兩元新幣,卻被法院判處兩年徒刑,真是得不償失。

24歲馬來西亞男子安華,曾經在新加坡餐館擔任清潔工,後來他失業缺錢花,跑到原來工作的餐廳,破門而入,抱走收銀機。等他打開收銀機時,發現裡面只有兩元新幣,相當於60元新台幣。

儘管安華偷到的錢很少,但新加坡法院還是判他兩年徒刑。在新加坡,這是對竊盜罪最輕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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