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福利不打折,環保局宣布,原台中市弱勢戶免徵垃圾清理費的措施,擴及大台中市,包括中低收入老人、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等特定對象,估計受惠民眾,從一萬四千多戶,增加到五萬戶,每戶每年可節省一千多元,呼籲符合條件的民眾,儘速持水單及身份證明文件,到各區公所提出申請。(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這項弱勢戶免徵垃圾清理費的福利措施,是原本的台中市從98年開辦的業務,縣市合併升格,社會福利延伸到大台中市,估計受惠戶數,從一萬四千多戶擴大到五萬戶,預計每家戶一年可節省一千多元支出,約台幣六千萬元。環保局主秘蔡宗賢表示,因為年度預算剛通過,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攜帶水單和身份證到各區公所或環保局廢管科申請,如果實際居住地與設籍地址不同時,必須另外提供房屋租賃證明或由里辦公處開立居住證明等文件,以佐證申請人確實居住在台中。這項福利追溯到今年一月一號。

環保局表示,所謂弱勢戶免徵垃圾清理費的對象,包括社會局核定的中低收入老人、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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